關注事項

評估政策
A.評估目的:
1. 檢視學生學習進度和輔助他們改善學習
2. 設計或選取適切的評估活動,透過評估能更全面反映學生的學習表現
3. 透過不同模式的評估,有效地向不同持份者展示學生的評估表現,並給予優質和正面的回饋。
4. 分析評估數據,辨析學生的學習需要和難點作適切跟進,調整學與教策略。
B. 評估模式
1. 作為學習的評估
- 1.1 要求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學習檢視自己或同儕的學習效能,反思和調整學習策略,以發展他們自主學習的能力。
- 1.2 科學科每學段均設有科學日誌以追蹤學生的科學學習過程。
- 1.3 各科按需要進行多元化評估,如口頭匯報、專題研習、自評及同儕互評等,回饋學與教。
2. 促進學習的評估
- 2.1 老師透過回饋為學生在整個學習進程中提供協助和改善建議,亦會按學生學習表現調整學與教策略,促進學生有效學習。
- 2.2 各科每學段會進行一次進展性評估。
- 2.3 評估形式多元化,例如:筆試、口試、課堂觀察、簡單實驗、評估課業、學生習作、實作評量、專題研習報告、課堂小測等。
- 2.4 科學(一至二年級)、體育、視藝及電腦等科目全年安排進展性評估以評量學生的學習情況。
3. 總結性評估:
- 3.1 主要目的是收集評估數據,總結學生階段性的學習成果。
- 3.2 全年進行三次考試。(一年級第一學段不設紙筆評估)
- 3.3 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人文、常識及科學(三至五年級) 主要以筆試形式考核學生的表現。
- 3.4 部分科目設說話、實作、歌唱、聆聽、視藝創作、體適能評估來評定學生在一段時間內的學習表現。
C.本校成績等第:
A | B | C | D | E |
85-100 | 75-84 | 60-74 | 40-59 | 0-39 |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